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朝野31日下午就“世越號”沉船事故三項法案(以下簡稱“世越號三法”)達成了共識。上述三項法案將於11月7日的國會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
  “世越號三法”分別是旨在查明“世越號”沉船事故真相的《世越號特別法》、為保障國民安全而對政府組織進行改組的《政府組織法》修訂案,以及旨在根除犯罪所得收益隱匿行為的《俞炳彥法》。
  《世越號特別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真相調查委員會的組成、運營方案、特別檢察官任命程序。真相調查委員會將由17名委員組成,其中朝野分別推薦5名,大法院院長推薦2名,大韓律師協會會長推薦2名,遇難者遺屬推薦3名。委員長由遇難者遺屬代表會議推選的常任委員擔任,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由新世界黨推薦的委員擔任。
  根據特別檢察官法,特別檢察官候選人推薦委員會將從4名候選人中選出2名候選人推薦給總統,之後由總統任命其中的一人為特別檢察官。就之前一直爭持不下的特別檢察官候選人推薦問題,朝野商定遺屬不能直接參与推薦過程,但執政黨推薦2名候選人時,需要事先獲得遺屬的同意。
  “世越號”沉船事故發生後,樸槿惠政府提出了《政府組織法》修訂案,其主要內容為,重組國家災難系統、解散海洋警察廳、新設“安全控制塔”——國家安全處。朝野此次決定按照政府方案,新設國務總理直屬機構“國家安全處”,但名稱改為“國民安全處”。海洋警察廳和消防防災廳將按政府方案分別被收編為國民安全處下屬的海洋警備安全本部和中央消防本部。
  《俞炳彥法》(隱匿犯罪所得收益處罰法)完善了沒收、追繳犯罪所得收益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今後,即使犯罪分子通過遺產繼承、贈與等方式將犯罪所得收益轉入子女等第三者名下,這些收益也將成為沒收對象。
  俞炳彥是“世越號”的實際船主,對沉船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在調查沉船事故原因的過程中,檢方查出俞炳彥和子女涉嫌成立離岸公司,多年來從30多家子公司挪用巨額公款,因此傳喚了涉案人員。但俞炳彥和長子俞某拒受調查,分別逃逸,俞炳彥於7月22日被髮現已於6月死亡,俞某則於7月25日被捕。  (原標題:韓國朝野就“世越號三法”達共識 國會下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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